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民诉》视频课件-郭翔(01-25讲)

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民诉》视频课件-郭翔(01-25讲)

添加时间:2021-03-15 16:56:48
站长推荐丨赞助论坛,可获取海量资源终身免费下载权限奥!
举报 举报
收藏
附件 附件
  • 储存类型储存类型:百度网盘
  • 附件大小附件大小:未知
  • 下载积分下载积分:28 米粒
  • 下载权限下载权限:

    赞助会员

云盘链接分享

课件介绍
   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第54条)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集体土地使用权
 
  1、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按土地用途进行分类的各项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别对应有不同的取得方式。
 
  (1)农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承包(因此又被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主要采用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身份密切相关的家庭承包方式,此外也可采用招标、拍卖及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分配;
 
  (3)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投资;
 
  (4)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划拨。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
 
  (1)土地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其权利的取得,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出租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资源求助发帖
查看更多发帖

*

回帖描述:

*

链接类型:

*

下载链接:

密码:
发帖规则:回帖内容为会员之间的私信,普通网友无法查看。
免责声明:回帖中提供的链接内容仅供会员之间学习参考使用,获取内容后请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使用。回帖提供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律的要求。
站点权责:回帖内容如违反法律法规,站点有权封停账号使用权利。对用户举报的内容,站点有责任及时删除违规内容。
相关内容推荐
热点内容推荐
标题: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民诉》视频课件-郭翔(01-25讲)

*

描述:
平均回复时间:3-10分钟
规则介绍:悬赏寻求论坛网友分享资源,站点对分享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版权等没有足够的监管能力。如果您发现资源不正确,无法使用,不符合法律法律等情况,您可以直接举报资源。站长将尽快核实您的举报,并根据情况,采取封号,退换米粒等处理。

*

回帖描述:

*

链接类型:

*

阅读权限:

*

下载链接:

密码:
发帖规则:回帖内容为会员之间的私信,普通网友无法查看。
免责声明:回帖中提供的链接内容仅供会员之间学习参考使用,获取内容后请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使用。回帖提供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律的要求。
站点权责:回帖内容如违反法律法规,站点有权封停账号使用权利。对用户举报的内容,站点有责任及时删除违规内容。
  • 背景波浪
  • 背景波浪
  • 波浪
  • 波浪
客服
在线咨询
周一 至 周日 9:00 ~ 22:00
QQ:1326974360
微信:juyoubuluo6688
客服热线
18205485173
工作日 9:00 ~ 18:00
微信扫码咨询
客户服务
欢迎咨询服务
咨询量较多时,请耐心等待
社群

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扫码进群(QQ)

与更多大牛交流沟通

0.092718s